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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医药卫生体制变革,积极地推动公立医院和根本医疗卫生组织归纳变革,缓解定点医疗组织金钱上的压力,显着下降参保患者预交金金额,减轻大众担负。近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各统筹区域下发了《关于预拨医疗保险周转金的告诉》在全省树立医疗保险周转金准则,并将从10月1日起履行。
医疗保险周转金是指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向定点医疗组织预付出,用于下降参保患者预交金额、缓解定点医院金钱上的压力的周转资金。医疗保险周转金金额将以各定点医疗组织上年度拨付统筹基金的月平均额为基数按不同份额预拨一个月的资金。医疗保险周转金在每年年头预拨,年末前结算,确保周转金当年内结清。详细拨付份额显着向底层医疗卫生组织歪斜,对乡(镇)、县级定点医疗组织别离按90%、80%的份额预拨,对其他定点医疗组织将按50%的份额预拨。﹙作者 周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