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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7-19 04:19:08 | 作者: 聚氨酯设备
详细介绍
自去年底以来,中国消费者报四川记者站接到多名消费者的类似投诉。物流公司先以低价吸引消费的人托运,拉走货物后再出具货运单,额外加收高额费用,消费者不答应就以扣货进行要挟,逼消费者就范。
去年大学毕业后,小尤后在成都找了份工作,租住在武侯区芳华街。疫情期间,他辞掉了工作,决定回老家河南睢县,有10件共142公斤行李需要办理托运。
小尤和记者说,4月1日,他在百度上搜索“行李托运”,弹出了一个物流网站,物流公司名称叫“成都中杰物流有限公司”,当是没有多想,就加了网站联系人“黄先生”的微信。
“黄先生”表示,可以发到河南睢阳,报价每公斤1.8元,142公斤行李运费算下来才255.6元。“我问还有没什么附加费,他说没有。” 觉得价格合适,小尤就同意了。
租住的地方着急退房,小尤就喊“黄先生”派人过来把行李拉走。不久,来了一个拉货小哥,说自己不是物流公司的人,就是一个帮忙拉货的。“我确实有点不放心,就问把货拉到哪里,说拉到成都传化物流园,” 小尤说,“物流园在成都新都区,之前去过一次,全部都是做物流的,当时也就没有起疑心。”
记者看到,拉货小哥给小尤出具的是一张没有公章的普通货运单。企业名称写着“成都货物运输公司”,上面还填写了几项简单内容,包括行李数量和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和电线日,一个自称“锦华物流”的人打电话给他,说货已经拉走了,并把货运单发给了他。
“我感觉上当了,”小尤说,“先把货拉走,转交到锦华物流手上,然后再以货物为要挟要高价。没办法,我妥协了,提出一定要见到货,才给托运费。
对方说不行,必须要先转钱!口气很强硬。不然就把货扣在郑州,不再往下运了。
小尤立即去派出所报了警。民警当着他的面,给中杰物流的人打电话,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方变了一套说辞,说他们不发河南睢县的货,就转给锦华物流了。“因为对方提供了物流服务,警察说不属于诈骗,属于消费欺诈,让留好凭证,可以向法院起诉,” 小尤说,“毕竟东西在他们手上,实在没有很好的方法,只好同意收货之后再转钱。”4月6日,行李终于到了河南睢县,家人又给“锦华物流”补了483元才把行李拿到手。但行李里的吹风机等几样电器却不见了。
事后,小尤在网上搜索,发现有很多关于“锦华物流”的投诉,经历都跟自己差不多,托运的货物不少都是“中杰物流”转过去的。从去年11月至今,《中国消费者报》四川记者站接到“锦华物流”的投诉共8起,涉及全国多地消费者。“货到手再加钱”的操作手法如出一辙。
成都消费者曹先生投诉称,通过网上找到了“成都中杰物流有限公司”,讲好托运费260元。货物拉走后,发来“锦华物流”货运单,运费变成了616元,260元运费写成了“预付款”,要求运费一定要马上给,否则就别想收货。
成都消费者骆女士投诉称,160斤大米从成都运到深圳,谈好价格360元,拉走大米后发来托运单,要求收费1120元。半个月后杳无音信,一直没收到货,自己主动给“锦华物流”打电话询问,对方回答说“钱都没有付清,为何需要给你送到”,又补了760元才送货上门。
沈阳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她是当地一家贸易公司的员工,卖了一台冷风柜给四川自贡的客户,需要把货从成都双流运到自贡客户的商铺。找到“锦华物流”,讲好全部费用400元,货拉走之后要求收费1736元,威胁说不给钱就把货物处理了。而这台冷风柜的售价还不到2000元。
齐齐哈尔的汪小姐投诉称,从成都向齐齐哈尔托运一台空调,和“锦华物流”讲好收费200元并已经付款,运输全程并未提及后期费用,货物到了齐齐哈尔,提出要加收500元。
成都消费者何女士投诉称,货物从成都发往惠州,“锦华物流”业务员接电线元,再没有额外费用。把东西拉走之后,却要加收装车、接车、中转等多种费用,并且态度恶劣,不给钱就不让见货。
。骆女士和记者说,她本来是百度上搜索“德邦物流”,谈好价格、拉走大米后发来托运单,才知道是“锦华物流”。
4月15日,小尤和记者说,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查到成都“锦华物流”物流公司,“估计是挂了块假牌子”。目前,他正在联系其他被骗网友,准备下一次到成都时,向向法院起诉成都中杰物流公司。
4月17日,记者根据成都中杰物流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找到了联系人“黄先生”。他表示有几个投诉都是他经手处理的,也接到过警方的电话,对情况很清楚,“都已经处理好,过了的事情都不谈了,会跟底下人说,以后就不要从锦华物流走货了”“有问题,去法院告我嘛”。“黄先生”拒绝透露“锦华物流”的详情信息,以及双方合作的具体细节。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他才说“锦华物流”是德阳广汉的一家物流个体户。
对于“锦华物流”加价收费行为,“黄先生”辩称“货要么增加重量了,或者是增加了包装,都要产生费用,送货上门也还要加钱”。
随后,根据消费的人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了“锦华物流”负责人的电话,对方承认是广汉的一家物流个体户,只说了句“
针对这些投诉,成都市交通局运管处货运科赵科长分析认为,一些小物流公司在托运过程中,把人员分成两班人,一班人负责接货,接完货马上运走,第二班人才发去货运单,以货物为要挟加收高额费用。“这种行为属于消费欺诈,还包括强买强卖,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甚至报警处理。”“消费者要加强警惕意识,最好委托有一定知名度的物流公司,而不要在网上随便找一家物流公司,以免上当受骗。”赵科长指出,托运货物也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把货物交给运输方来承运。“如果对方违约,能够准确的通过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